丽水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消除嫌隙、继续合作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2月19日,丽水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消除嫌隙、继续合作。
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经营的博白县某食品厂,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商业合作。食品厂由张某乙及其配偶庞某某共同经营,长期从原告处购买淀粉、大米等货物,部分货物以挂账的方式提货。后经双方结算,确认截至2024年8月27日,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310598元。原告多次追讨货款未果,于2024年11月25日将张某乙、博白县某食品厂及庞某某诉至博白县法院。
2025年1月23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张某乙、博白县某食品厂、庞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原告表示被告已承诺支付货款,庭后将提交撤诉申请书。
然而,直至2025年1月27日,年关将至,原告仍未提交撤诉申请书,经法官电话询问,原告表示要元宵节后再提交。元宵节过后,法官仍旧没能等到原告提交撤诉申请,遂再次电话联系原告。此时,法官听出了原告迟迟不提交撤诉申请的顾虑,劝解道:“你既不想破坏同被告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又担心撤诉后被告会反悔,不如你和被告商量一下,双方到法院调解,把被告付款的时间确定下来,这样你心里也就踏实了。”“好的,那我和被告商量一下。”原告爽快地接受了法官的建议。
次日,原、被告便来到了法院进行调解。
“我们一直都做着生意,现在也还做着生意,你这样突然把我告到法院,你说你这样做厚道吗?!年前我们已经想法设法凑了10万给你,你说你撤诉,现在又叫我来法院,是怎么回事!我是买你的东西,又不是借你的钱,利息我没有给你……”调解现场,被告张某乙情绪有些激动。
“我也是没有办法,我欠别人的,别人告我了,我还能怎么办。利息主要是你们欠的时间有点长了……”原告无奈地说道。
由于被告坚持不肯给付利息,原告亦坚持因欠款时间长要求利息,调解现场僵持不下。
法官见状,耐心地劝解道:“你们双方多年合作情谊深厚,且仍是合作伙伴,解决纠纷继续和气生财才是共赢之举;被告,你拖欠货款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告,你也要体谅被告的难处,双方各让一步……”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10598元,原告同意放弃利息诉求,被告分期付款,并承诺将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案件,原、被告原是良好的合作关系,调解不仅能高效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修复双方关系,还为双方将来的合作共赢留下了余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博白县法院(作者 | 符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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