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讨债公司讲述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郑某某当场付给艾某某劳务费 10000 元
2024 年 7 月,新疆新源县的哈萨克族居民艾某某,和八十三团的个体工商户郑某某,签订了一份《粉碎造粒生产加工合同》。合同里 “所有活干完结账” 这简单又清晰的约定,成了双方信任的基石,承载着携手盈利的盼望。日子过得飞快,到了 2025 年 4 月,艾某某满心欢喜地找郑某某要 10800 元劳务费,这是他几个月辛苦劳作应得的报酬。可郑某某却一脸为难,指出艾某某没按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任务,按既定规则,得扣除未完成工作量的费用。这分歧一下打破了合作的融洽氛围,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矛盾 “噌” 地一下就激化了,合作关系危在旦夕。
没办法,艾某某报了警。随后,依据 “公调对接” 机制,博乐垦区公安局沙山子派出所把案件移交给了八十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们清楚,这类纠纷要是处理不好,后果严重,不光伤了双方和气,还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地方和谐。于是,他们立刻行动起来,深入调查事情的前因后果。
调解员用 “背对背” 调解法,分别和艾某某、郑某某单独交流。跟艾某某聊时,深切体会到他的委屈与无奈,他坚持说自己一直尽心尽力,没完成的部分有不少客观原因。和郑某某沟通时,郑某某反复强调合同的严肃性,觉得既然签了约,就得严格按约定办。全面了解双方想法后,调解员开始耐心细致地调解。
调解员一边跟郑某某讲艾某某付出的劳动,强调其劳动成果不能被忽视;一边给艾某某解释合同的重要性,以及未完成任务可能造成的后果。调解时,还请专业人员对未完成工作量做了客观合理评估。经过好几轮艰难协商,双方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最终,在八十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郑某某当场付给艾某某劳务费 10000 元。签字那一刻,艾某某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郑某某也松了口气,两人握手言和。这场劳务纠纷圆满解决,不仅化解了矛盾,更让民族团结之花在这片土地上开得越发灿烂,成了邻里和谐、携手前行的美好见证。
通讯员 | 李世磊 毛亚茹
来 源 | 第五师双河市司法局八十三团司法所
编 辑 | 郭宇轩
审 核 | 盛鹏明
标题:丽水讨债公司讲述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郑某某当场付给艾某某劳务费 10000 元
网址:https://ls.hflmwl.com/167.html
作者:丽水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